第(3/3)页 孔天成略一思索,此行来纽约,首要目标是见老亨利,先把正事敲定,剩下的时间才能彻底撒野。 “先约老亨利见面吧,如果他今天有空,最好现在就安排。”他说道。 小约翰二话不说,掏出小灵通就准备拨号。 看着这个身高近两米的大块头,手里攥着一部小巧到近乎卡通的通讯器,孔天成忍不住嘴角抽搐——这反差,实在太违和了。 看来得加速推进科技进程了,真把智能手机搞出来,就不用每到一个新地方就得换电话卡,麻烦得很。 没过多久,小约翰挂了电话。 “约好了,不过得等到晚上。现在才中午,要不先找个地方吃饭?你说不想吃汉堡牛排,那咱们干脆去唐人街吧,那边中餐多,我偶尔也去打牙祭。” 纽约的唐人街,百多年前就已兴起,历史不可谓不深厚。 历经时代变迁,如今早已自成一派,规模不小。 孔天成来纽约这么多次,竟一次都没踏足过唐人街,正好趁这机会开开眼界。 小约翰朝司机交代一句,车队立马调头,半小时不到,便停在了唐人街入口。 别说,一进来还真有种穿越感——街道两侧满是华夏风情,刚下车时还觉得和周遭格格不入,可一脚踏进去,氛围瞬间切换。 满眼都是熟悉的面孔,耳边飘着天南地北的方言,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国内街头。 “孔,我最近迷上一道菜,叫鱼香肉丝,你知道不?明明就没有鱼,偏又叫这名儿。”小约翰一脸得意,显摆起自己的“美食造诣”。 第(3/3)页